通知公告

关于编制2017年预算及2017-2019年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的通知

时间:2016-08-12浏览:223

各预算单位:

根据财预〔2016692 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2017年部门预算和2017-2019年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的通知》文件精神,请校内各预算单位认真编制2017年度预算及2017-2019年三年部门项目滚动预算规划。编制2017年度预算时,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任务,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内外部环境条件变化,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2017年度预算。对于跨年度的预算项目,一定要区分项目总支出与各年度支出,仅把当年可支付的部分列入当年度预算;对于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没有确切把握实施的项目不要列入当年度预算。具体要求如下:

1.预算管理系统中的基础信息是核定定额项目经费的重要依据,各预算单位一定要全面、真实、准确填报(如学生人数应以教学管理部门为准,职工人数应以人事管理部门为准)。

2.按照全口径预算编报要求。校内各预算单位(包含职工个人,如科学研究项目等)在2017年为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定额公用经费、专项业务经费和各类项目经费等(学院的学科竞赛项目、素质教育项目等报送至校团委,由校团委核定后统一申报)。对于预算金额超过10万元(含)的各类项目均要进行论证,提供相应的论证材料,论证材料内容包括:项目概述、项目必要性、可行性、项目资金预算、项目计划启动时间、项目计划完成时间、绩效目标等,论证材料电子版须作为项目的附件上传至预算管理系统中,纸质版在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财务处综合科。

3.按照财政厅要求,2017年所有编报的预算项目支出必须细化到经济科目,并严格执行。请各单位(个人)细致测算,尽可能准确编报,否则影响预算执行。

4.对于达到《安徽省省级2016-2017年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皖教秘财〔201645号)中所规定的货物、服务或工程采购项目,同时还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提供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清单,细化到货物或服务项目名称、单价、数量、金额、需求参数等具体内容。

5.请各预算单位在编制预算时指定专人(单位部门编制为预算编制业务员、个人科研项目或相关专项编制为职工个人或项目负责人)。预算编制均通过预算管理系统(财务处网站-“财务信息综合平台”-“预算管理”)进行。

6.单位预算除各类定额经费项目外,其他专项预算等均须经过分管校领导审核,预算在系统中的上报流程为:本单位预算编制业务员编制录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提交→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

7.各单位预算请打印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财务处综合科,截止日期915日,咨询电话:3176328

新浦京集团350vip项目经费申报表2017.doc

                                                 财务处

                                                      201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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