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及研究机构:
为促进我校从事科学研究的青年教师快速成长,激活青年教师的创新思维并挖掘其创新潜力,进一步支持已取得较为突出科研业绩的青年教师积极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依据《新浦京集团350vip优秀青年学者培育计划实施办法》(校政字〔2016〕8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校第三批优秀青年学者培育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申报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近3年主持过三类科研项目或四类科研项目2项及以上。
3.近3年在校定核心及以上期刊以独撰或第一作者形式公开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
4.符合我校的学科建设方向,具有相关的学科团队支撑,掌握最新的科研方法,有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潜力。
同等条件下,满足以下条件者优先资助:
研究成果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或经济效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SCI、SCI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认定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主持并完成国家两类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排名前3)以及三等奖(排名第一)获得者;在国内外学术组织中任理事以上职务。
二、培育支持措施
1.培育数量。本年度资助人数不超过10名。原则上优先支持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等优势学科。
2.经费支持。每位入选者提供每年10万元的科研活动经费。经费50%拨入个人账户,50%留存科研处专项账户,个人账户执行《新浦京集团350vip科研项目配套经费管理办法》,留存经费根据项目完成情况确定:第一年完成的,按两年计算留存经费;第二、第三年完成的按周期计算留存经费。留存经费60%拨入个人账户,40%用于科研奖励。
3.培育周期。培育周期为3年。培育周期超过3年可延期一年,但不增加经费资助,仍未完成者终止计划,收回留存经费。
三、申请、评审与批准程序
优秀青年学者培育计划评审程序包括校外专家通讯评审和校内专家会议评审两个过程。具体程序如下:
1.个人根据申请条件自主申请。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申请书或准备申报的选题与方案。
2.科研处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
3.科研处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校外专家通讯评审,根据函评成绩确定进入第二轮校内评审人选。
4.第二轮评审采用会议评审或现场答辩的方式,由专家无记名投票选出建议资助名单,评审结果现场公布。
5.科研处对会议评审建议资助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由人事处与科研处联合下文确定入选名单。
四、项目的中止与结题
1.科研处对受资助者的成长情况及研究进展实施动态管理,设立由分管校领导为班长、科研处负责人为副班长的“优秀青年学者计划培训班”,并进行有针对性辅导与培训。
2.培育周期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或面上项目资助视为培育计划完成,自动结题。
3.在资助实施期内,获资助者因故不再从事科研工作或调离学校者,将终止资助。
五、时间安排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材料汇总后集中报送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联系人:潘丽电话:0552--3175993
邮箱:ackyc22@163.com
科研处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