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7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3-02浏览:2637

    

校政字〔201813

  

 

各处级单位、校直属机构: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810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88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就2017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一)考核对象包含2017年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科级以下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商学院专职辅导员和2017年新进专职辅导员由所在单位考核,其他专职辅导员由学生处组织考核,考核结果由学生处转送人事处。

(二)2017年度新进工作人员首次就业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在学校工作累计不到半年的,不参加本年度考核;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累计超过半年的未聘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三)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经学校批准脱产学习进修人员,学习期间不予考核,承担教学任务的可以参加正常考核。

(四)学校派出挂职锻炼人员,由挂职单位提出工作表现材料,派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五)本年度退休人员可参加考核,但不确定等次。

二、考核依据和内容

考核工作以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皖人秘社〔2012410号)和《新浦京集团350vip年度考评方案(试行)》(校党字〔201134号)第四款“教职员工年度考评办法”为依据,其中业绩积分按照新浦京集团350vip专业技术主体岗位等级评定积分表(附件5)新浦京集团350vip专业技术辅助岗位等级评定积分表(附件6)执行。年度考核应当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实绩为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并交人事处备案。

三、考核程序

(一)被考核人员进行个人总结或述职,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专业技术人员(含双肩挑)须另填写《新浦京集团350vip专业技术人员业绩表》,其中参评“优秀”等级的,必须完成相应的教学和科研业绩。

(二)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小组根据个人总结或述职以及平时工作表现情况,进行评议,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2天。

(三)各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在考核登记表写出评语,签署考核等次意见。

(四)人事处对各单位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报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五)经校党委常委会审定的优秀等次人员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

(六)考核结果报教育厅和人社厅审核备案。

四、有关事项

(一)优秀等次人数不得超过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其中,2017年单位年度考评受表彰的先进单位(教学科研单位前4名和非教学科研单位前6名的),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按不超过20%比例评定;2017年单位年度考评总得分排序在教学科研单位和非教学科研单位最后2名的,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应控制在10%以内,具体优秀等次指标见附件。

(二)按聘任岗位进行考核2017年度内专业技术职务变动人员按原专业技术职务进行考核,单位变动人员在当前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岗位变动人员按现聘任岗位进行考核,教学型教授、副教授考核按照《新浦京集团350vip教学型教授、副教授岗位聘任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三)工作人员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但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降聘或撤职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未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写评语、补定等次。

(四)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人员,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五)未确定等次或不参加考核情况须在“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中进行说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情况须另附说明材料。

五、材料报送

各单位需报送材料包括:

1.2017年度考核工作小结(附考核工作小组名单)

2.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新浦京集团350vip专业技术人员业绩表

4.新浦京集团350vip2017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以上材料请于39日(周五)前报人事处人事科考核结果汇总表还需报送电子版,请同期发送至邮箱:acrsc@163.com。享受处级待遇与科级干部考核表由考核单位统一收齐交人事处,由人事处签署意见后转交党委组织部审核。

六、组织领导

(一)按照学校党委部署,考核工作由各考核单位负责完成,各考核单位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单位要对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规定的考核程序进行,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工作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引导广大教职工勤奋工作,锐意进取,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

人事处联系人:汪小燕 高飞 联系电话:3171169

特此通知

附件:

1.新浦京集团350vip2017年度工作人员考核优秀指标分配表

2.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新浦京集团350vip专业技术人员业绩表

4.新浦京集团350vip2017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5.新浦京集团350vip专业技术主体岗位等级评定积分表

6.新浦京集团350vip专业技术辅助岗位等级评定积分表

7.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8.新浦京集团350vip年度考评方案(试行)(校党字〔201134号)

  关于开展2017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zip  


安徽财经大学

2018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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