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年度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1-21浏览:884

  

校发字〔201712

各单位:

根据《新浦京集团350vip教育事业发展研究项目管理规定》(校政字〔20166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18年度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性质、类型

1.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研究项目是学校与科研项目、教研项目并行设立的校级项目,主要针对学校党建思政、行政教辅、群团学生、校园文化及后勤保障等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理论研究,科学指导学校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的改革与创新。

2.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研究项目分为重大专题、重点及一般三个类型。

重大专题研究项目,主要围绕学校建设发展目标及任务措施等重大及难点问题进行研究,着重解决学校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前瞻性、全局性、关键性、攻坚性问题。

重点研究项目。主要是围绕学校党建及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专业建设、群团及学生管理、校园文化建设、行政管理与教辅及后勤等方面,就当前亟待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和重点建设的相关工作进行研究,重点突出相关主要工作的问题导向及政策建议的可操作性分析、论证与实践。

一般研究项目。主要是立足各个管理岗位,就自身职责范围内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进行研究,旨在积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提升学校各项管理服务工作质量与水平。

二、申请人资格

项目申报者必须能够紧密结合本职岗位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

为保证研究人员集中精力高质量地开展研究工作,对申请者个人实行限项申请。

1.项目负责人每次只能申报一项、参加一项;项目组成员参加项目申报不得超过二项。

2.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研究项目和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同等重要,申请人不得同时申报两类项目,在研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研究项目及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主持本次项目申报(重大专题研究项目除外)。

三、立项指标限额及研究周期

1.重大专题项目将由校长办公会根据选题及申报书质量等情况酌定;重点项目20个;一般项目70个。

2.重大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项目研究周期从项目年度的11日起算。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延期。

四、工作安排

1.项目申报采取网络在线申报方式进行,请各项目申请人访问校园网发展规划处主页,在主页下方快速通道点击“教育事业发展研究项目管理系统”图标,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211.86.241.157:2005/,进入新浦京集团350vip教育事业发展研究项目管理系统,以学校OA系统账户和密码直接登录后进行信息填报。

2.申报截止时间:1211

3.12月11后组织专家组进行项目初评,初评结果提交校教育事业发展研究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校长办公会、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五、注意事项

1.选题研究内容应与岗位职责直接相关,其成果在管理制度建设以及工作机制改革中须得到具体体现。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群团学生及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研究项目,应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有效结合学校相关工作实际开展研究与实践。

2.选题题目不得与前期已有立项项目雷同,教学研究项目选题不在教育事业发展研究项目资助范围内。

3.项目评选结果不得突破指标限额,其中处级干部获准立项数不超过立项总数的20%(重大专题研究项目除外)。

4.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分别遴选和评审。申报重大专题研究项目未予立项但符合重点项目立项或一般项目立项要求的,可以作为重点项目立项或一般项目立项(不受立项限额限制)。

5.项目申报书及项目研究成果不得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立项资格并追回已拨立项经费。

6.往年项目研究质量及每年研究成果大会参会情况纳入项目评审考量因素,也即将项目申请人往年结项等级作为评分系数计入项目评分:前一次项目正常结项并获得“优秀”等级的系数为“1.1”、 “良好”等级的系数为“1”、“合格”等级的系数为“0.9”;前一次项目延期结项的等级系数为0.9;前两次项目结项等级均为“合格”或者一次延期且一次“合格”的等级系数为0.8;无故不参加成果交流大会的项目负责人系数直接降低“0.1”。

7.请准确完整填写项目管理系统初次登录时的个人信息,此信息将作为项目申报材料时的个人资料不再重复填写。

联系人:吴晓黎联系电话:3170162

附:历年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研究项目立项信息汇总表

关于做好2018年度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历年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研究项目立项信息汇总表.xls  

  

  

  

发展规划处

2017年11月20

返回 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