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各专业素质拓展周实施方案、报送本学期素质拓展周活动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6-10-14浏览:95

各学院:

    “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实施,旨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充分发挥素质拓展活动在提高大学生素质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为确保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我校各专业制定了详细的素质拓展周实施方案,并已实施五个学期。

    本学期的素质拓展周活动将在第十周进行(11月7-11日),参加对象为2015级和2014级全体同学。随着大类招生的实施,按照专业(类)培养模式改革已经启动,为保证素质拓展周活动(特别是大类招生培养学生)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请各专业结合大类招生和素质拓展周方案实施经验,修订本专业2-6学期素质拓展周实施方案,其中2-4学期素质拓展周实施方案由学院按照专业(类)统一制定。素质拓展周实施方案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公布,并于10月24日(周一)前送教务科备案。

    2.素质拓展周活动计划应明确项目名称、活动目的、指导教师、评价细则、参与范围、工作量认定建议等内容。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公布。本学期各专业素质拓展周活动计划请各学院于10月24日(周一)前将各专业素质拓展周计划送教务科备案,具体格式见附件:《新浦京集团350vip素质拓展周活动项目计划表》。

    3. 为保证素质拓展周活动工作量及学分认定工作顺利、及时开展,请各学院于11月18日(周五)前汇总各专业活动总结(包括文字总结、图片等)送教务科。

    4. 学生参加素质拓展周活动符合奖励学分要求的,可向所在学院提出学分替代申请,最高可替代“创新创业平台”的5学分。

    5. 教师指导素质拓展周活动,可根据《关于印发新浦京集团350vip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政字〔2015〕5号)和新浦京集团350vip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字〔201519)文件认定工作量或给予奖励。

附件:《新浦京集团350vip素质拓展周活动项目计划表》.doc

 

201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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