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和部门:
为树立和保持教职工良好形象,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根据工作需要和学校要求,自即日起全校教职工须佩带工作牌上班、上课。具体要求如下:
一、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学校所有在岗工作人员须佩戴工作牌上班、上课。
二、需办理、更换或补办工作牌的教职工请抓紧到学校办公室进行工作牌办理。
三、各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并及时督促和提醒本部门职工佩带工作牌,形成佩带工作牌上岗良好习惯。我处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各单位教职工佩戴工作牌上岗情况进行检查。
特此通知。
新浦京集团350vip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