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2级毕业班各专业综合测评成绩的公示

时间:2016-05-10浏览:113

根据《新浦京集团350vip学生手册2014版)中关于学生综合测评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各人评算及班级公示的基础上,经学院综合测评小组审核,现将2016届毕业生各专业综合测评成绩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始3个工作日,即510512日,如对测评成绩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

联系人:杨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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