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做好2016年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根据省教育厅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申报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代表作鉴定暨相似性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作鉴定
(一)申报代表作鉴定人员范围
拟申报2016年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代表作鉴定结果有效期为两年。
(二)申报代表作鉴定篇数
申报教授职务需提供3篇送审代表作;申报副教授职务需提供2篇送审代表作;其中以论文破格申报者须增加1篇鉴定论文,以学术专著(规划教材)为基本申报条款者,提供的代表作须包含学术专著(规划教材)。
(三)申报代表作材料准备
1.填写附件1《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用A4纸张打印,除封面页外其他用正反双面打印,封底空白,一式三份);
2.填写附件2《鉴定目录》(一式三份);
3.填写附件3《代表作送审诚信承诺书》(一份);
4.复印送审代表作一式三份,每一份代表作应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复印时,务必将所有能反映个人信息的中英文部分全部覆盖)。代表作复印件分成3册装订,每册包含送审的几篇不同代表作,连同自己的代表作原件一并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5.代表作鉴定费按照代表作送审学校收费标准:申报副教授职务每篇代表作交纳200元(共请3位专家鉴定,共计600元),申报教授职务每篇代表作交纳300元(共请3位专家鉴定,共计900元),其中学术专著(规划教材)每篇交纳300元(共请3位专家鉴定,共计900元)。缴费方式:5月14日-5月18日期间登录学校财务处网站使用一卡通自主支付。
二、代表作学术相似性检测
为加强学术诚信和师德师风建设,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代表作送省外同行专家鉴定前,须由省教育厅教育评估中心对代表作开展学术成果相似性检测,委托检测费由学校统一支付。
请申报代表作鉴定的教师准备以下材料:
(一)填写《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送鉴论文中如有2015年已鉴论文,请在表格备注栏中标明“已鉴定”);
(二)提供以Word或Pdf格式(拍摄的除外)的所有送鉴论文电子稿(每篇论文以论文题目命名后,统一放置一个以个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发送)。
所有送鉴论文如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其它说明
(一)职称评审工作关系教师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通知等相关事宜,确保通知传达到所有符合条件的教师。
(二)所有代表作鉴定和相似性检测材料纸质版请申报教师务必于5月11日至5月12日(周三至周四)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材料同期发至邮箱:acrscsz@163.com。
(三)代表作送审的注意事项请见附件5。
联系人:汪小燕 靳峰 联系电话:3175976
特此通知
新浦京集团350vip人事处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