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单位、校直属机构:
根据《新浦京集团350vip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聘管理办法》(校政字〔2013〕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批校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依据《新浦京集团350vip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聘管理办法》(校政字[2013]3号)相关规定执行(附件1)。
二、选聘数量
学术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选聘工作按二级学科进行。学术带头人选聘数量一般每个学科为3名以内,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选拔数量一般每个学科为5名以内,重点学科可适当增加名额。
三、选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教师填写《新浦京集团350vip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表》(附件2),并对照《新浦京集团350vip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聘管理办法(修订)》中的第二章范围和条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报学科所属学院(部)评审。
(二)学院(部)推荐。申报人学科所属学院(部)组织教授委员会对申报人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学术成果综合评议,提出推荐意见。
(三)人事处会同科研处对被推荐人选推荐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材料提请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
(四)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提出推荐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聘任,并颁发聘任证书。
四、其他事项
(一)2013年4月选聘的校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三年任期届满,需重新参与校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
(二)根据《新浦京集团350vip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聘管理办法》精神,在任期内的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直接聘为相应的校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不需要参与申报。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申报校学术带头人,则须按照程序参与申报。
(三)支撑材料1份,复印件按照附件3要求装订成册,由学科所属单位对照原件一一审核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原件审核后退回。
(四)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选聘条件、选聘程序和材料申报要求,认真把关,保证质量,并于5月6日前将申报人员《新浦京集团350vip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表》一式两份、《新浦京集团350vip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汇总表》(附件4)一份、装订成册的学术成果材料复印件一份一并交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acrscsz@163.com。
联系人:汪小燕 靳峰 ;联系电话:3175976
新浦京集团350vip人事处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