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16] 5号
关于报送课程考核改革总结
和本学期课程考核改革申请的通知
各学院(部):
课程考核是提高教学质量、检验教学效果的重要环节,是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部)应根据《新浦京集团350vip课程考核改革指导意见》积极开展课程考核改革,丰富考核形式,将课程考核贯穿到课程教学的全过程,在原有课程考核学生对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情况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动手能力的考察,重视学生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学习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起一套比较科学合理的、鼓励创新的、富有活力的考核制度,从而推动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保证了本科人才培养的质量。
一、报送课程考核改革总结
根据《新浦京集团350vip课程考核改革指导意见》中关于“考核改革的监控、评估与奖惩”的规定,“各学院(部)分管领导和课程负责人要加强对考核方式改革课程的全面监控,避免流于形式、走过场;对考核改革课程的实施方案、考题内容、试卷及成绩分析报告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对考核改革实施方案的科学性、执行情况和教学效果进行客观评价。”各学院(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遴选考核改革效果显著的课程进行交流学习。
二、开展本学期课程考核改革申请与审批工作
本学期实施考核改革的课程,须经过该课程组成员充分讨论通过后,课程组根据课程特点填写《新浦京集团350vip课程考核改革申请表》(附件2),经课程所在系主任审核,报学院(部)审批,教务处备案。
本学期课程考核改革申请、审批截止时间为3月18日(周五)。经学院(部)审批通过后的课程考核改革方案应于开课后的三周内公布给学生,具体执行中如有调整或变更(变更程序同申报),任课教师应及时通告学生(包括课程考核形式变化及取舍、频次增减、时间调整及每次考核成绩的权重调整等)。同时,相关书面课程考核方案须在课程所在学院(部),以便日常教学管理和检查。同一课程同一教学对象要实行统一的考核方式。
各学院(部)3月23日(周三)前将本学院(部)本学期《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方式汇总表》(附件1)、《新浦京集团350vip课程考核改革申请表》(附件2)和《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改革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送教务科备案,电子版发邮箱acdjwk1095@163.com。
附件1:《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方式汇总表》
附件2:《新浦京集团350vip课程考核改革申请表》
附件3:《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改革汇总表》
教 务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