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8-06-30浏览:39

校政字[2008]67号

关于开展2007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及有关处级单位:

2007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现已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成果范围

主要包括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二)申请条件

申请成果原则上为获得省、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并已经结项的教学研究成果。

二、申报程序

申请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新浦京集团350vip教学成果奖申请书》一式三份(申请书在教务处主页下载),封面所在单位盖章后于2008年7 月8日(周二)前报送教务处陈先年同志。同时电子版发送至/index.html

  新浦京集团350vip

二○○八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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