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2008 年度下半年科研项目结项鉴定工作现已开始,现将结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请各项目负责人登录科研处网站,点击“科研处简介 / 科研管理制度”或登录项目招标单位网站,了解课题结项的具体要求。根据新的教育厅人文项目管理办法,校科研处下半年将不再受理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的结项申请(不包括 2005 年度以前立项的项目)。
2. 本次受理的结项项目包括教育厅自然项目、教育厅青年项目、中华供销合作总社项目、校级项目,结项材料包括《新浦京集团350vip科研项目结项审批书》 1 份,申请书约定结项成果一式 4 份。
3. 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结项工作,于 11 月 30 日之前将结项材料报送科研处,以便于科研处组织鉴定并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结项手续。
4 .关于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项程序的说明:
( 1 ) 以学院为单位,组织本学院上一年度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的验收,验收时填报项目 《新浦京集团350vip科研项目结项审批书》 ;
( 2)各学院编制本学院项目完成情况汇总表,针对各项目完成情况对照《新浦京集团350vip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给予“予以结项”、“暂缓结项”、“不予结项”的评价建议;
( 3)各学院于 11月底前将材料汇总报送科研处学术交流科,科研处将对项目是否予以结项或是否同意延期等作出最终审查。
5 . 国家级、省部级项目按照申请书约定的研究周期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申报结项材料,不受上述时间限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检材料于 11 月 30 日之前报送科研处。
附: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完成情况汇总表
序号 | 主持人 | 项目名称 | 论文发表情况 | 评价意见 |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08 月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