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登记和奖励2008年度学科建设科研成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校政字[2006]62号《新浦京集团350vip学科建设科研成果专项奖励暂行规定》的精神,经研究决定,2008年我校学科建设科研成果实施奖励申请工作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人员须如实填写《新浦京集团350vip研成果奖励申请表》(请从校园网科研处下载区下载),并提供成果证明材料(原件)交所在单位领导初审,后经申请人所在硕士点和研究生部审核,如使用了相关经费,请注明使用的具体金额。请将经审后的相关材料汇总报科研处(原件不再退给作者),科研处复审并报经校长办公会审批后核发奖励。
2. 属于2007年重大科研成果未在2007年申请奖励的,此次可补申请一并奖励。
3. 上述所有材料于2008年12月30日前交科研处成果管理科.
特此通知!
科研处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