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2008年度校级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8-11-30浏览:99

各位老师:
      现将校教务处下发的校政字[2008]142号“关于开展2007-2008年度校级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转发如下:
 
各学院(部):
    我校2007-2008年度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目的

      优秀教学奖的评选旨在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学和教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作用,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我校教学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评选对象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承担教学任务;?

2.教学工作量饱满,累计达本院(部)教师平均工作量,双肩挑人员教学工作量可按有关规定确定;?

3.教学态度、教学效果优良,教书育人,受到学生和同行的一致好评;? 4.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并取得显著成绩;?

5.在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有较为突出的表现。

在本学年发生过教学事故或受过其他处分不能参加优秀教学奖评选。

三、评选工作程序

1.申报

     各学院(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选参评教师,数量不超过各学院(部)在编教师(含实验课教师)和双肩挑教师总数的5%(具体数字按四舍五入计)。被推选的教师由各学院(部)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后统一向教务处申报,申报时每位教师须提交“新浦京集团350vip优秀教学奖评审表”。

     为了鼓励青年教师钻研教学业务、发挥工作热情、提高教学能力,年龄不超过35岁(以2008年8月31日为限)的教师,不作教学成果要求,但已有教学成果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公开听课

     各学院(部)应聘请至少5名教师(其中高级职称至少2名)对被推选教师进行公开听课,综合教师的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听课记录表。

     各学院(部)要落实专人负责听课的组织工作,保证该项活动顺利进行。教务处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

3.评选
    教务处对各学院(部)的推荐材料、听课记录进行审核后,提交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由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由校长办公会议确定。

4.公示

    评选结果将在校园网上公示五天。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者可以在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署名意见。教务处将及时向教学工作委员会提请复议。

四、奖励

学校将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500元奖金。

各学院(部)请于12月19日(周五)前将2007-2008年度年新浦京集团350vip优秀教学奖评审表(从教务处主页下载区下载)一式二份及听课记录(从教务处主页下载区下载)报送教务处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cxn177@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信息工程学院
2008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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