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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3年安徽省“品学兼优毕业生”的通知

时间:2002-04-02浏览:68

各系:
    根据原省教委、省人事厅《关于评选安徽省品学兼优毕业生的通知》精神和《安徽财贸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为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按照省教育厅部署要求,开始评选2003年安徽省“品学兼优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将从院“优秀毕业生”(名单可在校园网中点击“机构设置”,打开学生处主页,点击“最新消息”中查阅)中择优产生,评选比例为:本科生按总人数的4%、专科生按总人数的2%评选;各系具体评选人数为:经济学系4人,信息管理系5人,会计学系本科15人、专科1人,财税系7人,金融学系8人,市场营销系本科9人、专科2人,国际经济与贸易系4人,工商管理系7人,法学系8人,计算机系本科4人,专科2人,统计系3人,英语系2人。
2、 评选过程坚持“公正、择优”的原则。请各系将评选确定的名单于4月10日(周四)前报院学生处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3、 经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的省“双优生”将于4月18(周五)日左右填写《安徽省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并上报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审批。

    特此通知


                                安徽财贸学院学生处
                                   200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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