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登记2007年度科研成果的通知

时间:2008-02-29浏览:45

各有关单位:

2007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和超科研工作量核算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度学科建设科研成果登记

1. 根据校政字[2006]62号《新浦京集团350vip学科建设科研成果专项奖励暂行规定》的精神,本次登记成果的发表(获奖等)时间为2007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此前发表的重大科研成果若尚未登记,此次可一并登记。

2.申请人员须如实填写《新浦京集团350vip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请从科研处网站下载),并提供成果证明材料交所在单位领导初审,各单位将经初审后的相关材料汇总报科研处(论文原件留科研处存档,获奖等成果提供复印件存档,原件核对后退还),科研处复审并报经校领导批准后给予申请人相应奖励。

二、2007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和超科研工作量核算

1. 各种成果的原件(除学科建设成果外)由各单位自行审核,科研处只收取复印件。

2 .请各单位在校科研管理系统内以excel形式导出所在单位的成果(excel形式保留单位、作者、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发表刊物或出版社、刊期或出版日期、刊物级别、成果字数、备注等信息),成果报表应与成果复印件的内容和顺序相一致,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交科研处成果管理科。学科建设成果请在备注栏中注明。

3. 进档和超科研工作量补助均按照各单位所报的成果材料为依据。

4. 为配合单位的学校年度津贴考核工作,请科研信息联系人将上述材料于2008年3月19日前交至科研处成果管理科。

特此通知!

科研处

二〇〇八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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