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10]15号
关于2010年第二课堂申报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及有关处级单位:
现将2010年第二课堂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第二课堂教学应当有具体的活动计划、明确的活动主题,并合理设计预期效果。教学内容安排应当符合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扩大知识面、激发学习兴趣、陶冶情操、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宗旨。提倡由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组成指导组统一申报和开展第二课堂教学,并且指导组组长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其他参加人员不得超过4人。教学对象可以是独立的自然班级,也可以是不同班级的一定数量学生(原则上不少于20人)。指导组组长所在单位应当对第二课堂申报工作严格审核,并在活动开展期间予以具体支持和有效管理。第二课堂教学过程中如有外出实践活动必须报经指导组所在单位同意。
请申报2010年第二课堂的教师认真填写“新浦京集团350vip第二课堂申报表”,各学院(部)于
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新浦京集团350vip第二课堂申报表
填表时间:
项目名称 | ||||
申 请 人 | 单 位 | 职 务 、 职 称 | ||
组长 | ||||
成员 | ||||
学生班级、人数 | ||||
计划时间 | 年 月 ~ 年 月 | |||
活 动 计 划 | 时 间 | 活 动 内 容 | ||
预 期 效 果 | ||||
单位意见 | ||||
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