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主要包括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革新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推进质量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成果;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二)申请条件
1.申请成果原则上为2008年以来完成并且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达到一定标准的成果。
2.申请成果为省、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并已结项的教学研究成果;已经获奖的教学成果不得再申报。
二、申报程序
申请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新浦京集团350vip教学成果奖申请书》一份(在教务处主页下载),于2010年12 月14日前报送院教务管理,同时电子版发送至15212169398@13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