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及学生班级:
现将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2008级学生期末考试安排、试卷管理、监考职责、成绩填报及学生成绩查询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按照学校要求,本学期考试课程考试定于
插班重修学生的重修课程与考试课程时间相冲突的,优先参加重修课程考试,另一门课程我处将重新统一安排时间考试。需要重新安排考试的学生请于
二、试卷管理
考试课程试卷由各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集中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期间试卷在各开课学院收发。
试卷评阅应采取流水作业。阅卷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将学生成绩单、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及试卷分析连同试卷装订成册,作为教学资料按照有关规定存档。
三、监考职责
各学院应在考前强化教师监考责任意识,督促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杜绝监考教师迟到现象。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要进行考场清理,核对试卷、人数及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关证件,要求学生上缴一切通讯及移动存储设备。监考期间教师要尽职尽责,不得随意闲坐、抽烟,更不得擅自离开考场或同他人聊天。监考教师发现考生有违纪动向应及时提醒和制止。对舞弊考生应做出有理、有节地处理,并及时取得证据、记录考生姓名,考试结束后将情况说明、有关证据及试卷报送我处。
监考教师应在考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并应在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考试结束后务必清点试卷无误,按学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排放,并完整填写考场记录。
四、成绩填报
成绩由任课教师在网上直接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时间为
任课教师完成成绩录入后,应利用系统提供的“打印成绩登记表”功能,打印成绩表一式四份并签名,由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汇总,报送我处学籍管理科一份,随同试卷装订一份,学院保存一份,教师自己留存一份。
请严格根据网上选课学生名单填报成绩,凡网上选课名单中没有记录的学生一律视为没有修读该门课程,而名单之内的学生如果没有参加考试,一律按“0”分记载成绩并选择“缺考”选项。
教 务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