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12[24]号
各学院:
为帮助2013届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经校领导同意,特开展学生学业自查工作。本次学业自查工作采取学生自查,辅导员、学院协查相结合的方式。2013届全体学生必须对照所属专业培养方案,认真核对已获得/尚未获得学分的课程及学分数,并检查已获得学分的课程结构是否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
为更好地做好2013届学生学业自查工作,现将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本次学业自查工作只针对2013届学生。学生在教务处网站上自行下载学业自查表(见附件),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见《学生学习指南》)上设置的课程与已取得/未取得学分的课程进行核对,学生根据“自查表”的说明要求认真完整填写。
2、各班级将自查表统一交至辅导员,由辅导员负责审查学生学业完成情况。辅导员将审查结果报送学院党委书记,同时报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将学业自查的汇总结果于2012年9月13日前报教务处学籍科。
3、对于尚未按教学计划进度安排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各学院、辅导员要及时督促学生充分利用本学期和下学期的时间尽早安排时间进行修读。
4、修读双专业的学生同时需要根据双专业培养方案要求认真填写《2013届学生学业自查表(双专业)》。
附件1:《2013届学生学业自查表(主修专业)》
附件2:《2013届学生学业自查表(双专业)》
新浦京集团350vip教务处
二O一二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