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届本科毕业生预审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11-01浏览:39

各学院:

为帮助2013届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经校领导同意,现就201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预审查工作安排要点如下:

1、本次毕业预审查由各学院制定毕业预审查方案,并于2012122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

2、学院根据预审查结果,对预审查通过的学生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学生如有疑议,可向学院或者教务处提出复查申请,学院或教务处需在三个工作日内重新组织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学生本人。

3、根据预审查公示的结果,由学生本人提出毕业申请、学士学位申请、延期毕业申请。于20121217前将毕业、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延期毕业申请及汇总表交至教务处学籍科。有关毕业及学位申请工作详见《关于开展2013届本科毕业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243号)。

对尚未按教学计划进度安排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各学院要及时督促学生尽早安排时间进行修读。

 

 

新浦京集团350vip教务处

O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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