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15]53号
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试卷库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期末考试工作安排要求,本学期期末考试将在2016年1月4日-12日进行,现就本学期课程试卷库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按照《新浦京集团350vip学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各学院(部)要加强期末考试命题的管理工作,落实逐级审批制度,如出现试卷内容或形式的错误,将按照相关教学事故处理。
二、每门考试课程必须提交三套试卷(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每套试卷原则上不少于四种题型,各套试卷之间重复内容分值应不超过20%。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应与试卷分别提交。同一课程号的课程只能用同一试卷,不同课程号的课程应提交不同的试卷。
三、试卷命题应注重考察学生对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基本原理掌握情况的基础上,着重考察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分析和运用能力。
四、随着课程考试改革的推进,鼓励科学选择多种考核方式,学期初申请考试改革的相关课程中校管课程由教务处审核、院管课程由各学院(部)审核,审核结果已反馈各学院(部)。审核通过课程可以按照考试改革所申报的考核方式进行考核,未通过审核的课程则按照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考核方式进行考核,不得擅自更改,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五、试卷由命题人严格按照期末试卷样式(详见附件1)打印,系主任、学院(部)负责人审查签字后由各学院(部)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做最后的形式审查。
六、期末考试试卷由各学院(部)教学管理办公室保管和留存,各学院教学办主任负责抽取试卷和报送印刷厂印刷。各学院(部)要切实做好试卷的保密和存放工作,选派专人负责试卷保管工作,坚决杜绝试卷泄密等情况的发生。
七、试卷命题人将考试课程试卷于12月7日(周一)前统一报送各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各学院(部)教学办主任于12月9日(周三)前,将审核盖章的试卷印制单(附件2)和试卷送学校印刷厂,逾期影响期末考试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教 务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