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科生课外教学学分申请及认证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12-03浏览:206

各团总支及20092010级学生班级:

根据《新浦京集团350vip普通本科学生课外教学学分制实施方案》(校政字[2009] 65号)要求,从即日起,学校将开展课外教学学分申请及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证内容

课外教学学分内容分为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英语网络自主听说训练、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学技术与创新创业、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技能培训与其他等七方面。具体分值参见《新浦京集团350vip普通本科学生课外教学学分制实施方案》。

二、认证机构

学校成立本科生课外教学学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课外教学学分管理与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团委负责课外教学学分的具体实施。学院成立课外教学学分工作小组,学院团总支负责学分的具体认证工作。

三、认证程序

(一)个人申请学分

学生定期从教务处、团委主页登录课外教学学分管理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211.86.241.245,输入用户名和口令,进入系统,查询自己本学期应得学分。对于学分未能及时登录或个人参加的各类活动,学生应主动在系统中申请学分。同时,学生要填写《新浦京集团350vip学生课外教学学分申请表》(附件一),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于每学期第16周送交学院团总支。学院团总支核实证明材料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并在系统中审核给予相应学分。

(二)集体给予学分

学校或学院组织的以班级为单位、全体学生集体参加的活动,如英语网络自主听说训练,由学院团总支按相关规定,在课外教学学分管理系统中批量给予学分。

(三)网上申报

学校或学院组织的、面向全校学生的各类活动,如学术讲座、团学活动等,采取学院发布活动公告、学生查看公告并报名、活动组织者打印报名名单并考核后建议给予相应学分、学院团总支审核后给予学分的程序。

四、工作要求

(一)学生申报要实事求是,态度要严肃认真。对于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将取消相应学分并通报批评。

(二)各学院应对课外教学学分明显不足、毕业前难以完成要求的学生实行预警,对学分不足的学生应及早发现,督促学生补齐学分。学院应鼓励学生多修课外教学学分。
(三)各学院每学期应打印《新浦京集团350vip课外教学学分汇总表》(附件二,可从系统中导出),并签字盖章留存。

(四)各学院应积极开展各类活动,满足课外教学需要。学生应经常登录系统,查看活动通知,进行网上报名及申请学分。

附件:一、新浦京集团350vip学生课外教学学分申请表

二、新浦京集团350vip课外教学学分汇总表

三、课外教学学分管理系统操作示意图(学生)

四、课外教学学分管理系统操作示意图(教师)

五、课外教学学分管理系统操作示意图(团总支)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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