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业导论课组织与教学安排的通知

时间:2009-05-22浏览:59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导论课的组织与教学,切实提高教学效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对象:大一年级全体学生

二、任课教师:各系主任或副主任、学院院长或教学副院长

三、班级规模:各学院根据招生人数合理确定

四、课程内容与教学时数安排:

1、本专业培养方案、课程逻辑关系,课外阅读指导等(6课时);

2、《新浦京集团350vip普通本科生学分制学习手册》(即将下发)(4课时);

3、学习方法、学习规划、职业规划等(4课时)。

五、考核要求:各专业自主确定考核方式。

教 务 处

200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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