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09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01-07浏览:68

各处级单位:
    教职工年度考核是促进教职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教职工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学校实施校内津贴分配的基础性工作。为做好我校2009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办法和程序
按《新浦京集团350vip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的要求并结合本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的考核标准办理。(《考核办法》可在人事处网页“劳资管理”栏内查询)
    二、考核范围
    1.2009年12月31日在职在岗人员;
    2.2009年新参加工作尚未转正定级人员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考核等次,作为转正定职定级的依据;
    3.2009年工作岗位变动人员,12月31日前离开原工作岗位的,均在现工作单位参加考核。
    三、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
    1.本年度病假超过半年,事假超过三个月,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者;
    2.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以上者;
    3.本年度办理退休手续的工作人员,可以不参加考核。
    四、考核优秀比例
    按参加考核人数的15%掌握,考核优秀名额不得超过规定指标,否则材料一律不收。
    五、报送考核材料要求
    各单位需报送年度考核总结报告、考核结果汇总花名册和个人考核登记表,单位考核负责人在个人考核表“所在单位考核意见”栏明确考核等级后,个人在“被考核人意见”栏签署意见,不参加考核及考核不合格人员需附说明材料。考核材料请务必于元月14日前报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六、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成立有教职工参加的考核领导小组,增加考核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年度考核的质量,考核结果要接受群众监督。
    七、各单位考核优秀指标附后。
    八、各单位未参加考核人员均需如实填写情况说明表。(人事处网页下载区域下载)
    特此通知
 
 
                                    新浦京集团350vip人事处
                                     201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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