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通知,请各位老师于12月20日下午4点前把相关材料上交到庄老师处,如果附件无法下载,请到人事处网站下载:
关于开展2010年下半年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考核暨2011年上半年社会实践安排工作的通知
校人字〔2010〕17 号
各学院(部):
根据《新浦京集团350vip中青年教师参加社会实践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加强对中青年教师参加社会实践的管理考核,现组织开展2010年下半年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考核暨2011年上半年社会实践安排工作,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下半年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考核工作安排
1.2010年4月报名参加下半年社会实践的中青年教师,在完成3个月以上的社会实践后,填写《新浦京集团350vip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考核鉴定表》,提请实践单位给出实践鉴定意见,同时向所在学院(部)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社会实践报告。
2.各院(部)根据《实施办法》对中青年教师进行评议,提出评价意见报人事处。
3.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对已完成社会实践的中青年教师考核评定,拟确定考核等级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学校对其中10%优秀等级的社会实践教师提供1500元的社会实践专项资助。
二、2011年上半年社会实践工作安排
各学院(部)根据《实施办法》要求并结合自身情况,分批安排相关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参加社会实践的中青年教师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本部门在编专任教师总数的5%。申请进行社会实践的中青年教师须填写《新浦京集团350vip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申请表》交学院(部)审核,各学院(部)审核并确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中青年教师名单,填写《新浦京集团350vip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计划一览表》报人事处。人事处将拟参加社会实践的中青年教师情况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批。
三、材料报送时间
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报告、《新浦京集团350vip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考核鉴定表》、《新浦京集团350vip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申请表》和《新浦京集团350vip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计划一览表》请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