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赴蚌埠市相关部门挂职人选的通知
各处级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与蚌埠市的联系,提高我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校党委研究决定,拟于近期继续选派若干名教师和管理人员赴蚌埠市相关部门挂职锻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人选的条件
挂职人选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现任副处级以上干部;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且任系正、副主任或实验室正、副主任。
二、选派程序
1.报名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根据条件研究确定一名推荐人选。
2.确定人选。经党委组织部审核后,提交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挂职人选。
3.派出挂职。与蚌埠市委组织部联系,协商确定挂职单位和挂任人选。
三、挂职期限
一至两年
四、挂职形式
采取半脱产形式,挂职期间不转组织、工作关系,校内岗位待遇保持不变。挂职人员应当根据挂职岗位需要,确保足够时间完成相应岗位赋予的任务。
五、挂职考核
挂职期间需正常参加校内年度考核。挂职期满由挂职单位负责考核其挂职期的工作,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将作为校内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请各单位于
附件:新浦京集团350vip赴蚌埠市挂职人选推荐表
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