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新浦京集团350vip中青年教师参加社会实践实施办法》〔2014〕号)和《新浦京集团350vip中青年教师校内实践暂行办法》(校政字〔2011〕126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考核暨2014年社会实践安排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3年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考核
(一)考核对象
经学校批准参加2013年社会实践的中青年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9。
(二)考核程序
1.请完成3个月以上的校内外社会实践的中青年教师填写《新浦京集团350vip中青年教师校内实践考核鉴定表》或《新浦京集团350vip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考核鉴定表》,及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实践报告。
2.中青年教师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评议,提出评价意见报人事处。
3.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对已完成校内外社会实践的中青年教师考核评定,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拟确定考核等级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学校对其中10%优秀等级的实践教师提供1500元的社会实践专项资助。
二、2014年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部)结合自身情况,分批安排相关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参加社会实践的中青年教师人数不得超过本部门在编专任教师总数的5%,超过人数学校将不予以安排。
(二)申请进行校内外社会实践的中青年教师须填写《新浦京集团350vip中青年教师校内实践申报表》或《新浦京集团350vip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申请表》交所在单位审核。其中校内实践单位主要指党政管理和服务部门(原则上,党政管理和服务部门应设置1个实践岗位),申请者自行联系实践单位。
(三)各学院(部)审核并确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中青年教师名单,填写《新浦京集团350vip中青年教师校内社会实践计划汇总表》和《新浦京集团350vip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计划一览表》报人事处。
(四)人事处将拟参加2014年社会实践的中青年教师情况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批。
三、材料报送时间
《新浦京集团350vip中青年教师校内实践考核鉴定表》(附件1)、《新浦京集团350vip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考核鉴定表》(附件2)、校内外实践报告、《新浦京集团350vip中青年教师校内实践申报表》(附件3)、《新浦京集团350vip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申请表》(附件4)及《新浦京集团350vip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计划一览表》(附件5)请于3月25日前一并交至人事处师资科。其中附件5还须提供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crscsz@163.com。
联系人:汪小燕 联系电话:3175976
特此通知
新浦京集团350vip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