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4年度校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6-18浏览:34

各处级单位、校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教学、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根据《新浦京集团350vip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暂行办法》(校政字〔200996号),经研究,决定在第30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开展2014年度校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规定和要求

1.评选工作按《新浦京集团350vip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暂行办法》(校政字〔200996号)规定开展。

2.教学单位单独组织推荐,其他单位以党支部(党总支)为推荐单位组织推荐,其中离退休工作处分党委与直属第二党支部所辖单位合并推荐。

3.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与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

4.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加评选推荐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评选质量,评选推荐结果要接受群众监督。

二、推荐指标

“优秀教师”按学院(部)在职专任教师的5%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按全校管理服务人员的5%推荐(推荐指标见附件2)。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名单,新浦京集团350vip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附件3),2014年度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汇总表(附件4),相关材料请于625送人事处人事科,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huzunliang1999@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2014年度校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rar        

 

 

中共安徽财 经大学委员会 

                              201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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