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金融社保卡数据采集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11-21浏览:34

各单位:

根据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启动机关事业单位金融社保卡数据采集相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我校参保职工的金融社保卡数据信息进行核对,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数据核对

此次发行的金融社保卡在人社业务应用的基础上,增加了金融功能(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功能),对申领人的基本信息要求更加严格、准确、完整。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社保卡申领人仔细核对《金融社保卡数据采集表》中信息。

1.核对内容。申领人主要核对申领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国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信息和申领人照片。

2.核对方法。申领人以本人身份证为依据核对申领人资料。申领人资料核对无误的,在申领人签名处签字确认即可;申领人资料有误或无数据的,请在《金融社保卡数据采集表》中的资料更正栏更改,并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按照要求粘贴上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无二代身份证可粘贴户口本复印件于指定位置,复印件要求字迹清晰,无污迹,并于更改完成后在申领人签名处签字确认。由各单位统一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更正表》(见附件)。

《金融社保卡数据采集表》上申领人照片正确的,请于照片下方的“□”中打勾;申领人照片有误或没有的,需在《金融社保卡数据采集表》指定位置贴上申领人1寸白底彩色照片,并在照片下方的“□”中打勾。

3.经办人签字和经办单位盖章确认由人事处完成。

二、采集表的发放与回收

1.请各单位于1120-21日来领取本单位参保人员的金融社保卡数据采集表。

2.请各单位于1210前将回收整理齐全的金融社保卡数据采集表交至人事处劳资科。

提交时注意事项:

1.提交《社保卡信息采集表》、《个人基本信息更正表》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至m13855214209@163.com

2.信息采集表需按下发序号排序。

联系人: 赵欣   阎芳      联系方式:0552-3178387    

特此通知

 

                                                            新浦京集团350vip人事处

                                                                 201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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