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5年申报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代表作鉴定暨学术相似性检测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5-06浏览:38

各学院(部):

为做好2015年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根据省教育厅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申报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代表作鉴定暨相似性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作鉴定

1.申报代表作鉴定人员范围

拟申报2015年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代表作鉴定结果有效期为两年。

2.申报代表作鉴定篇数

申报教授职务需提供3篇送审代表作;申报副教授职务需提供2篇送审代表作;其中以论文破格申报者须增加1篇鉴定论文,以学术专著(规划教材)为基本申报条款者,提供的代表作须包含学术专著(规划教材)。

3.申报代表作材料准备

填写附件1《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用A4纸张打印,除封面页外其他用正反双面打印,封底空白,一式三份);

填写附件2《鉴定目录》(一式三份);

填写附件3《代表作送审诚信承诺书》(一份);

复印送审代表作一式三份,每一份代表作应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复印时,务必将所有能反映个人信息的中英文部分全部覆盖)。代表作复印件分成3册装订,每册包含送审的几篇不同代表作,连同自己的代表作原件一并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4.代表作鉴定费按照代表作送审学校收费标准:申报副教授职务每篇送审代表作交纳200元(请3位专家鉴定,共计600元),申报教授职务每篇送审代表作交纳300元(请3位专家鉴定,共计900元),其中学术专著(规划教材)每篇交纳300元(请3位专家鉴定,共计900元)。缴费方式:518-522日期间登录学校财务处网站使用一卡通自主支付。

二、代表作学术相似性检测

为加强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代表作送省外同行专家鉴定前,须由省教育厅教育评估中心对代表作开展学术成果相似性检测,委托检测费由学校统一支付。

请申报代表作鉴定的教师准备以下材料:

填写《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送鉴论文中如有2014年已鉴论文,请在表格备注栏中标明“已鉴定”);

提供以WordPdf格式(拍摄的除外)的所有送鉴论文电子稿(每篇论文以论文题目命名后,统一放置一个以个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发送)。

所有送鉴论文如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其它说明

1.职称评审工作关系教师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通知相关事宜,确保通知传达到所有符合条件的教师。

2.所有代表作鉴定和相似性检测材料纸质版请申报教师务必于514日至515日(周四至周五)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材料同期发至邮箱:acrscsz@163.com

3.代表作送审的注意事项请见附件5

联系人:汪小燕  靳峰  联系电话:3175976 

特此通知

附件:见学校OA系统

                                

                                  新浦京集团350vip人事处

                                     20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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