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确保2015年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5〕8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范围
2015年符合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
二、预申报条件
(一)按照《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教人〔2009〕1号)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5〕81号)文件执行。
(二)社会实践
根据《新浦京集团350vip中青年教师参加社会实践实施办法》(校政字〔2010〕2号)文件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岗专业课教师、专业基础课教师和实践指导教师,具有副教授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在申报高一级职称时,需参加不少于3个月的社会实践。
(三)教学工作量
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平均工作量须达到相应职称年度考核要求的最低工作量,其中经学校同意参加培训进修或在职攻读学位的教师,任现职期间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规定教学工作量的70%。
三、预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教师根据已聘岗位和本人业绩,对照评审标准条件,决定是否申报,如申报,需填写《新浦京集团350vip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预申报登记表》(附件3)和《新浦京集团350vip2015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预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所属学院(部),相应的学科分组及代码见附件5。
(二)学院(部)初审。学院(部)初审后,将《新浦京集团350vip2015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预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汇总,按照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系列职务分别列表,连同申报教师提交的《新浦京集团350vip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预申报登记表》于6月29日前统一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接受材料。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同期发送至:acrscsz@163.com。
(三)职能部门审核:由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各学院(部)推荐人选材料,并将审核结果反馈学院(部)。对于在预申报过程中审核结果为合格的申报人中途不得无故退出申报。
四、其它事宜
(一)各学院(部)应广泛宣传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关政策,认真做好预申报的资格审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送至人事处。
(二)请通知本学院(部)2015年参加代表作送审的教师于6月24日到人事处师资科领取代表作鉴定结果通知单和学术相似性检测结果。
特此通知
附件: 2015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预申报.rar
新浦京集团350vip人事处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