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单位、校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激励全校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不断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新浦京集团350vip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暂行办法》(校政字〔2009〕96号),经研究,决定于教师节前夕开展2015年度校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规定和要求
1.评选工作按《新浦京集团350vip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暂行办法》(校政字〔2009〕96号)文件规定开展。
2.教学单位单独组织推荐,其他单位以党支部(党总支)为推荐单位组织推荐,其中离退休工作处分党委与直属第二党支部所辖单位合并推荐。
3.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与校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
4.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加评选推荐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评选质量,评选推荐结果要接受群众监督。
二、推荐指标分配
校优秀教师按在职专任教师的5%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按在职管理服务人员的5%推荐,具体指标见附件2。
三、材料报送安排
报送材料包括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名单,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附件3),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汇总表(附件4),以上材料请于6月29日(周一)下午5:00前送人事处人事科,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huzunliang1999@126.com。
联系人:胡尊亮 高飞 联系电话: 3171169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财经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