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整体水平,根据《新浦京集团350vip骨干教师选聘管理办法(修订)》(校政字〔2014〕79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骨干教师2015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骨干教师应全面总结上一年度教学科研情况,制订下一年度工作目标和实施计划,填写《新浦京集团350vip骨干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新浦京集团350vip骨干教师年度工作计划表》(见附件1、2)。
二、学院(部)根据《新浦京集团350vip骨干教师选聘管理办法》,对上一年度在职在岗骨干教师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议,提出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不超过20%。
三、考核相关要求:
1.病假超过半年、事假超过三个月和外出学习超过半年人员,不参加考核,请在汇总表备注项注明。
2.各院(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使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工作能积极有效地推动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建设,并于10月23日前将《新浦京集团350vip骨干教师年度考核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acrscsz@163.com)、《新浦京集团350vip骨干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及《新浦京集团350vip骨干教师年度工作计划表》送人事处师资科。
骨干教师2015年度考核.rar
新浦京集团350vip人事处
2015年10月16日
|